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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2017-11-14 10:39  来源:中央文明网  【字体: 】  浏览次数:
  

本网讯  11月14日,中国文明网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县位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名单中,一举通过测评,成功创建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陕西省仅两家入围,宝鸡市仅凤县一家。

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2016、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9月23日至27日,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接受了中央文明委测评工作小组的现场测评验收, 经过中央文明委综合评比和批准,从116个参评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创建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网络编辑:杨瑞]